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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潤中國富豪榜被稱殺豬榜
Friday, 15 January 2010 07:52 作者: 《法律與生活》 [字号: ]

  17位上榜富豪獲刑,黃光裕是典型代表。
  胡潤發布的富豪榜被戲稱為“殺豬榜”,其中已判刑的有17名。剛剛被一審判決死刑的吳英和正在接受審判的黃光裕,可能會受到比他人更重的處罰。
  2009年12月18日下午,備受關注的浙江東陽吳英案終於有了結果,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處吳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這個不滿30歲、僅用了3個月在中國創造了財富神話的女人由此戲劇性地成為中國“問題富豪”中第一個有可能獲死刑的人。
  胡潤發布的富豪榜因為頻頻有上榜富豪出問題被戲稱為“殺豬榜”,為此,胡潤特意發布《中國富豪特別報告》回應“殺豬榜”。報告將49名“倒黴”富豪分成數類,其中,已判刑的17名,不包括剛剛一審判決死刑的吳英,和正在接受審判的黃光裕。胡潤強調,“10年來共有1330個富豪,僅有49人出事,比例並不高。”報告顯示,98.6%的民營企業家都帶領著企業健康發展,盡管一些人出“問題”,但不能因此抹殺民營企業家對中國經濟的貢獻。
  來自黃光裕辯護律師方面的消息稱,黃光裕案很可能會於2009年12月下旬開庭,對於羈押了1年多的黃光裕來說,審判日的來臨,也許是一種解脫。
  而伴隨著黃案再次風生水起,黃光裕將以何罪被提起公訴,律師有多大抗辯空間,法官在量刑方面會做怎樣的考慮,這一系列法律問題開始被大眾廣泛關注。尤其是律師與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簽署的“保密協議”,更是給該案披上了頗具誘惑力的神秘面紗。
  “從7宗罪到2宗罪,到即使是2宗罪──行賄罪與內幕交易罪,檢察機關還兩次發回偵查機關補以証據的事實來看,該案應該存在相當的騰挪空間。”有關人士分析。
  黃光裕涉案,則與中國富豪傳統的出事模式雷同──行賄,多位被查官員都供出黃光裕曾向其行賄。媒體報道稱,為了讓國美去香港上市,他曾向多名官員行賄。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企業家告訴記者,“在黃案被普遍關注的背後,除了黃光裕的‘首富’光環,及被其拉倒的一大批高層政客之外,黃案的顯著性在於,區別於唐萬新、顧雛軍、張海等案件,黃光裕身後依然存留了大筆財富,以及由這些財富勾織出來的遠未被扯清的利益蛛網,這張網絡,可能是每個企業家心中都難以拂去的心結。”
  胡潤榜部分“出事”富豪
  黃光裕:國美電器前主席,富豪榜最高排名1,涉嫌行賄罪、內幕交易罪正接受審判;
  吳英:本色集團董事長,富豪榜最高排名6,因集資詐騙罪一審被判死刑;
  黃宏生:創維公司前主席,富豪榜最高排名6,因串謀詐騙罪等被判刑6年;
  周正毅:農凱集團前董事長,富豪榜最高排名11,因操縱証券交易價格罪、挪用資金罪等被判刑16年;
  顧雛軍:格連柯爾前董事長,富豪榜最高排名20,因虛報注冊資本罪、挪用資金罪被判刑12年;
  劉根山:茂盛集團前董事長,富豪榜最高排名36,因抽逃注冊資本金罪、挪用資金罪一審被判刑8年;
  張榮坤:福禧投資前董事局主席,富豪榜最高排名39,因行賄罪、操縱証券市場罪被判刑19年;
  張文中:物美商業集團前董事長,富豪榜最高排名140,因個人詐騙罪、挪用資金罪等一審被判刑18年。
  作者:呂娟
  摘編源自:《法律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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