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业创富
團隊創業應該注意些什麼?
发表于 2010-07-28 13:26 許多調查顯示,團隊創業成功的幾率要遠遠高於個人獨自創業。最近針對美國波士頓地區128號公路周邊科技創業公司的調查也發現,成功的創業公司中有70%都是屬於團隊創業的類型。但這並不意味著任何創業都要采取團隊創業的形式。
来源:普陀《創業百問》
對一般創業者來說,采取團隊創業的必要條件就是:團隊中要有不可複制的人才,這個不可複制指的是知識、經驗、能力、資源,人脈,乃至姓名。比如你要開一家銷售葡萄酒的代理公司,出資的、給你代理權的等這些人固然可以成為你的創業夥伴,那些有銷售渠道的、提供運輸方便的也可以成為你的創業夥伴。總之,只有對方擁有提升創業企業生存能力的資源,你才應該選擇團隊創業。
如果決定了采取團隊創業,那麼選擇創業夥伴就非常關鍵。一般來說,選擇時應該注意的事項有:
一是創業夥伴的強項應該有所搭配。前面說過,能提升企業生存能力的人才能成為創業夥伴;組建團隊時要注意使這種能力形成良好的搭配,比如有人業務能力超強,有人技術能力出色,還有人人脈資源豐富,切忌團隊中的成員相似度過高。
二是創業夥伴的人品要好。這一點應該是重中之重,你可以從他的教育、家庭、處理事情的手法等好好觀察,細心鑒別。正因為這點非常關鍵,所以在選擇創業夥伴時,不可小覷家族成員的力量,夫妻、兄弟姐妹都是不錯的創業夥伴人選。要知道,全球有80%以上的企業屬於家族企業,全球500強中37%由家族所擁有或經營。
三是要有合理且具彈性的股權分配,保證經營成果的合理分享。團隊成員的股權分配不一定要均等,但需要合理、透明與公平。創業之初的股權分配與以後創業過程中的貢獻往往並不一致,因此會發生某些具有顯著貢獻的團隊成員,擁有股權數較低,貢獻與報酬不一致的不公平現象。因此好的創業團隊需要有一套公平彈性的利益分配機制,來彌補上述不公平的現象。例如,新企業可以保留10%盈餘或股權,用來獎賞以後有顯著貢獻的創業成員。
四是人數越少越好,要有合久必分的准備。我們都知道一個古老的故事,“一個和尚挑水喝,兩個和尚抬水喝,三個和尚沒水喝”,我見過不少這一故事的現代版。此外,無論創業企業走向何方,創業團隊的分分合合都是不可避免的,有人統計,在美國創業團隊成員的分手比率要高於離婚率,所以制定合理的退出機制應該是組建團隊就應考慮的問題。
以上這些主要是針對一般創業者的。在我看來,對於缺乏社會經驗的大學生來說,團隊創業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風險共擔、相互扶持、集腋成裘……,因此,如無特殊情況,大學生應盡量選擇團隊創業。在選擇創業夥伴時,除了注意上面提到的內容,關鍵在於要“選舉”(或催生)出一個意見領袖,一個主心骨,一個真正能夠拿主意的人。
摘編源自:普陀《創業百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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