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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加緊實施法治反恐
发表于 2016-01-11 05:06 【本報社論】2016 年1月1日,中國首部《反恐怖主義法》施行。中國是世界上遭受恐怖主義危害嚴重的國家之一。綜觀當前國際反恐形勢,恐怖主義的襲擊範圍和對象不斷擴大,恐怖活動呈現出複雜化、國際化等新的特點,反恐局勢依然複雜嚴峻。
来源:本報社論
據美國 2001 年到 2013 年發布的《國家反恐報告》顯示:世界反恐形勢依然嚴峻,人類在短期內仍然無法消除恐怖主義,恐怖主義威脅將長期存在並影響國際安全。
歐美國家在恐怖主義防範方面的經驗和教訓,是中國反恐戰略的重要經驗來源。
1996年,在俄克拉荷馬城聯邦大樓爆炸案和世貿中心爆炸案發生後,國會和政府最終在反恐立法上達成了共識,促成了美國曆史上第一個重要的反恐法案——《反恐和有效死刑法案》。“9·11”事件發生後,美國調整了反恐政策,盡管政府面臨著人權保護與反恐需求相沖突的兩難局面,長達342頁的聯邦法法律《為團結和加強美國制定有關滲透和摧毀恐怖主義必要措施法案(2001年)》,簡稱為《美國愛國者法案》(“USA PA-TRIOT ACT”)於2011年10月26日頒布。《愛國者法案》授予司法部更多的執法權力,為了抓住可能的恐怖份子,法案賦予警察前所未有的搜查、抓捕、拘留、監聽、截取通訊等權力。與此同時,國際社會也迅速加強反恐立法。2001年12月29日,中國對刑法進行修正,刑法修正案(三)出臺,主要內容包括:將組織、領導恐怖活動組織的刑罰,提高到“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增加“資助恐怖活動罪”;把恐怖活動犯罪增列為洗錢罪的上遊犯罪等。
作為國力雄厚的大國,美中兩國反恐的成敗決定著整個世界反恐鬥爭的成敗。恐怖主義是美中兩國都面臨的最大安全威脅之一,美國和中國的反恐戰略有著相似之處。美中對恐怖主義都堅持不做任何妥協,並采取積極的方式與手段打擊恐怖主義,美中都堅持綜合利用軍事的、政治的、法律的、經濟的、文化的手段反恐,並注重發展在反恐中的根本作用,堅決避免把反恐鬥爭簡單化、單一化、直線化。
美國 2011 年 6 月發布的《國家反恐戰略》(National Strategy for Counter-terrorism)認為:在未來 20 年,恐怖主義仍然是人類面臨的最大威脅之一。
受國際恐怖主義的影響,中國的反恐形勢比較嚴峻。目前,中國面臨的最主要恐怖威脅來自於“東突”恐怖組織,它是一股旨在分裂中國的恐怖主義勢力,與國際恐怖組織密切勾結,在中國境內和鄰國制造了大量駭人聽聞的暴力恐怖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東突”恐怖組織中最危險的組織“東突厥斯坦伊斯蘭運動”(簡稱“東伊運”,ETIM)於 2002 年被聯合國列入世界最具威脅的恐怖組織之一。2014年1-4 月,“東突”恐怖組織先後在烏魯木齊、北京、昆明制造了三起恐怖事件,這反映出“東突”恐怖組織在其生存空間被壓縮後,有向中國內地擴散的趨勢。
中國政府認識到反恐的長期性和艱巨性,把反恐納入法治軌道,使反恐鬥爭依法有序地進行。中國首先用《刑法典》來規制恐怖主義犯罪。鑒於恐怖主義成分和根源以及在文化宗教方面的複雜性,中國沒有立即制定反恐法,而是對中國的恐怖主義問題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調查和研究,在取得社會各界眾多共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醞釀,制定了專門的《反恐怖主義法》。總體而言,中國《反恐怖主義法》融實體法與程序法於一體,集刑事法和行政法為一身,囊括多個部門法,成為一部包括恐怖事件緊急應對、邊境檢驗、情報分析、限制恐怖分子民事權利等所有法律措施為一體的應對恐怖活動的綜合性法律。
恐怖主義是國際社會的“毒瘤”,非一國努力所能消除,需要各國攜手打擊。過去,在國際執法合作中,中國在風險評估、信息共享、情報交流等方面仍存在諸多不足,國際合作有待加強。中國加緊法治反恐有助於推動與國際反恐的銜接,反制國際反恐中明顯存在著的雙重標准問題。中國根據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與其他國家、地區、國際組織開展反恐怖主義合作。反恐怖主義法的出臺必將為中國加強國際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堅實的法律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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