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动态
中國2億多廉租房保障金被套取挪用
发表于 2010-11-18 07:00 三部委出招破解公租房資金難題 【本報綜合報導】中國國家審計署17日公告了“19個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審計調查結果”。這份審計調查結果表明,一些地方套取、挪用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合計超過2億元。
来源:本報綜合報導
在重點調查的32個城市中,有6個城市和4個縣將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用於回購經濟適用房和工作經費等支出,共計15231.3萬元;有6個城市的34個專案利用虛假申報材料等,套取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資金6129萬元。
中國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實落實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加強資金使用管理。
通知要求有關地區要將中央和省級財政安排的各類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儘快分配下達到市、縣或師、團場。從2010年起,各地在確保完成當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務的前提下,可將現行從土地出讓淨收益中安排不低於10%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統籌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包括購買、新建、改建、租賃公共租賃住房,貸款貼息,向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發放租賃補貼。
允許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計提資金,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從2010年起,各地在完成當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務的前提下,可以將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計提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統籌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
從2011年開始,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分配下達有關地區中央財政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時,不僅要考慮該地區當年租賃補貼任務完成情況,還要考慮該地區當年購買、改建、租賃廉租住房任務完成情況。
利用貸款貼息引導社會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各地可以採取貼息方式,支持市場主體和社會機構從商業銀行融資用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各級人民政府安排的公共租賃住房資金,包括中央補助公共租賃住房資金,均可用於公共租賃住房專案貸款貼息。
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管理要“收支兩條線”。政府投資建設公共租賃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繳入同級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租金收入專項用於償還公共租賃住房貸款,以及公共租賃住房的維護、管理等支出。
推荐阅读
本类热门
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