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不懂英语的”留学生起诉学校,只因学校不给请翻译,你搞笑呢同学?
发表于 2018-05-10 14:56在麻州大学(UMass Amherst)建筑系就读大三的杜钊忠(音译:Zhaozhong Du)同学,于4月12日以侵犯人权为由,向汉普郡当地最高法院(Hampshire Superior Court)起诉校方与两名院长。
呃?侵犯人权?学校干啥对不起他的事了?
这里所谓的侵犯人权,是杜同学认为学校没有在理应提供翻译人员的情况下给予翻译服务。结果因语言障碍,杜同学遭受到了与美国当地学生不相平等的待遇。
所以……到底咋啦?!!!
故事要从2018年3月27号说起。
3月27日凌晨2点54分,正在睡梦中的杜同学被噪音吵醒。由于已是后半夜,杜同学下意识地认为很有可能是宿舍遭陌生人闯入。
于是,他拿起美工刀循声觅去。(注意:因为杜同学是建筑专业的学生,所以他所持的美工刀只是他平时做作品的工具而已。)
寻至声源处,他发现原来噪声只是他室友在刷牙搞出来的。
“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Do you know what time it is?)”
“哎呀~不好意思啦大兄弟!(Whoa whoa sorry man.)“
放下戒备后,杜同学就继续回去睡觉了呗。但是当晚没过多久,他又被警察搞醒了。
警察?大半夜的警察来干啥?
结果居然是……要逮捕他!
几天之后,他在汉普郡东部地区法院(Eastern Hampshire District Court)以袭击罪名(assault)被控告。根据文档记载,杜同学当时有公共辩护律师(public defender)和翻译人员(interpreter)。
袭击?拿个美工刀检查一下有没有陌生人闯入,也算袭击的嘛?
杜同学的室友跟警官James D’Amours说,当时杜同学拿着美工刀推上推下,开开合合,好像要杀人似的,很是吓人呢!
可是,仅按照卷宗记录,当时大家态度都很友善啊!
一个问说,哇你搞什么嘛大半夜的,你知不知道几点了!吓醒宝宝了都!
一个回答,哎呦兄弟!不好意思啦!
这不是很平常的室友对话嘛?
反正,警察就是在事发之后来了!
27日事情发生之后,校方于28日就给予了杜同学停课的处分。
再后来,校方有过两次纪律听证会。根据麻州大学规定,学生若受行为不检点指控,依校规交学生事务办公室(Dean of Students Office)处理。
所以这两次主要是跟院长Cardoso-Erase (the associate dean of student)和助理院长Louis Ward (the assistant dean of student)进行会面。也就是被请去院长办公室喝茶了嘛。但是在这两次会议当中,学校都未能提供翻译的服务。
杜同学认为,英语作为我的第二语言,很多地方听不懂,你们在这纪律听证会批评我,这不摆明了欺负人嘛!
在以杜同学为原告的诉讼当中,律师表述:“杜同学的第一语言是中文,在英语交流过程当中,理解上是会出现偏差的。他并不能完全听懂院长Cardoso-Erase和院长助理Ward 的谈话内容。他也并不能完全听懂事发当晚警察逮捕他时所提的那些问题。由于沟通上的语言障碍,杜同学也无法详细阐述当晚事发的具体细节,以及自己当时认为噪声可能是陌生人闯入的这种恐惧心理。”
杜同学起诉学校也并不是因为情绪一高涨,脑袋一发热,就随随便便起诉的。
根据美国宪法第五及第14修正案,以及1964年“民权法案“第六条:”禁止公立大学因国籍而歧视学生。“(violate Title VI of the Civil Rights Act of 1964…prohibiting discrimination on the basis of national origin, by a public system of higher education that accepts federal funding.)
他认为,学校没能提供翻译人员的做法不符合《民权法案》的相关规定。
但是院长Cardoso-Erase在4月10日在与杜同学的律师Goldblatt的邮件当中表示,3月28日她与杜同学的会面当中,杜同学有表示他并不需要翻译。并且杜同学在与院长助理Ward的谈话过程当中,杜同学能够用英语谈论近期发生的事情,也没有表示出需要翻译或者在英语交流中存在问题。
院长Cardoso-Erase在邮件中还说,杜同学已经在这个学校读了七个学期了,这表明他的英语能力已经很不错了。
院长也觉得很委屈: “毕竟学校的记录听证会跟正经法院庭审不一样嘛!我们也没想那么多啊!”
那么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这件事情会对杜同学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作为大三的杜同学实际上已经修有足够的学分,再需要7学分就可以毕业了。但是由于被暂时停课,目前他无法回到学校正常上课。也就是说,这件事情耽误了杜同学的正常毕业时间。
看到这里想必很多人会产生疑问:你在美国读书,都大三了,美国话还听不明白讲不利索嘛?!
虽然语言是出国留学的一项硬性指标,但是在警察闯进来抓人的情急慌乱之下,大脑无法极速运转,应该也是可以理解的吧?
且不说学建筑学的同学对语言要求可能没那么高,就算是以英语为专业的同学,恐怕也很难完全听得懂法律上的专业词汇吧?
不过,这次事件也给大家提了个醒。英语作为表达载体是我们海外求学路上的工具之一,咱们得努力将其学好用好,免得在出现紧急状况的时候无法为自己全力辩护。
(文章内容源自北美留学生日报,我们充分尊重知识产权,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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