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海纵横
每個blogger都應當知道的12條美國法律(上)
发表于 2008-03-29 00:00或許互聯網給你的感覺還是如“拓荒前的美國西部”那樣無組織,而事實上越來越多的網路活動,尤其是blogging,逐漸被納入到各個州的法律和聯邦法的管制範圍內。對於美國的bloggers來說,blogging已經成為真正的蘊藏潛在法律問題的礦地,而這個領域的法律的不穩定性也使得問題越來越突出。本文將為bloggers解讀在blogging過程中最有可能遭遇的12條美國法,並提出簡單有效的竅門來引導bl
来源:Aviva
1、是否披露收了報酬發佈文章的事實
過去五年間,blogger們發佈的資源(包括比較可信的資訊和一些推薦建議)開始逐漸取代傳統媒體資訊的地位了。這個發展趨勢為廣告客戶提供了巨大的機會,他們讓bloggers以發佈文章或者加入鏈結的方式推廣他們的產品和服務。考慮到bloggers群體發展的迅猛勢頭及其可能造成的影響,美國法律開始將這個領域納入管制範圍。
相關法律解讀:
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發佈了一個司法建議,規定那些以“口碑行銷”方式推廣產品、開拓市場的公司必須披露與“口述者”的合作關係。這個司法建議顯然適用於blogging,據此,bloggers在為產品寫使用報告和作宣傳時必須注明他們得到了來自產品公司的報酬,即使他們所宣傳的是事實,也得如此。
Payperpost 和 Reviewme 就是這樣兩家網站,他們為那些通過給產品寫推廣文章而掙錢的bloggers提供廣告鏈結。依照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的司法建議,payperpost 和reviewme 的bloggers現在需要披露他們收錢寫“推薦產品”文章的事實。其實除了這兩家網站以外,在互聯網上有一個龐大的“話題行銷”產業,bloggers 之間通過非正式的Email進行交易和支付。 FTC的司法建議同樣適用於這些非正式的支付方式,也就是說私底下的支付也必須披露。但是,考慮到迄今為止,還沒有blogger因為違反FTC的司法建議而被起訴,我們還無從判斷FTC的尺度有多嚴格,還是說這個公告只是為了給行為人施加一定的壓力。
應對措施:
1)如果你是收了報酬而發佈資訊,絕對不要聲明自己的資訊是客觀的,不帶偏見的。
2)讓你的讀者輕易的區分廣告和由自己寫的文章。
3).儘管FTC的“披露規定”看起來並不適用於廣告鏈結,站長無需披露付費鏈結,但是,我們得知芝加哥大學法學院的學者們正在討論問題,他們認為按照電子商務法的發展趨勢,FTC的規定適用於廣告鏈結是遲早的事。
2、深度鏈結到底合不合法
相比較傳統媒體而言,blogging的一個巨大的優勢在與它的文章中包含一個可以直接把讀者帶到資訊源頭的鏈結。這個鏈結把讀者引到另一個頁面,這個頁面可能在同一個網站的不同網頁上,也可能是在一個新的網站上。儘管我們認為並希望互聯網是一個開放的平臺,而鏈結在資源分享上所擁有的方便快捷的天然優勢確實把互聯網的開放性發揮到極致,然而鏈結並不是完全不受約束的,它同樣處於美國政府的管制之下。
相關法律解讀:
如今,鏈結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如何應對版權法以及深度鏈結。深度鏈結指的是一個blogger在它的網站上放置一個鏈結,這個鏈結指向的並不是一個站點的首頁(例如:AvivaDirectory.com),而是那個站點裏面的一個具體頁面(例如:www.AvivaDirectory.com/successful-blog-launch)。
目前,還沒有法律明確禁止所有的指向並不屬於你的內容的深度鏈結。 不過,法庭曾宣稱那些特定的、沒有被正確引用的鏈結是違背州的法律的。因此,很明顯,通過深度鏈結的方式給別人造成一種假像,以為所鏈結到的內容是你的網站的一部分的行為是侵犯版權的,它違反了州商業競爭法。 但是,如果你通過某種方式讓別人一眼就看出你所提供的鏈結內容並非是自己站點的內容,你就是清白的。這方面最有名的案例是Ticketmaster訴Tickets.com.Inc. TicketMaster 公司聲稱ticket所設置的鏈結繞過 TicektMaster的首頁,直接從“後門”進入到TicektMaster的購票頁面,這是一種典型的侵犯版權的行為。不過,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法庭宣判blogger深度鏈結侵犯版權和非法入侵的案例。
應對措施:
1)不要宣稱某個網頁或者站點是你的作品,除非它確實是。
2)把你的作品和別人的作品區分開來。
3)考慮到在blogging的實際操作中,深度鏈結是一個極其普遍的,或者說約定俗成的模式,如果你的深度鏈結指向的是其他bloggers的站點或新聞,通常是沒有問題的。 然而並非所有的blogger知道法律的規定,因此很有可能你會收到一封突如其來的向你表示抗議的Email 。如果你想做到萬無一失,不妨給你想要鏈結的內容的站長發一封Email,表示希望得到他的鏈結許可,並且你可以在你的深度鏈結之後附上他的站點主頁的鏈結。
3、圖像和縮略圖的合法使用
圖像是讓你的文字栩栩如生的一個重要方式,它可以抓住讀者的注意力並使讀者以最快的速度認可你的網站。通常,bloggers並不會親自去製作需要使用的圖像,而是直接使用從網上搜索到的或是買來的圖像。未經許可直接從別人的網站上複製粘貼圖畫的行為毫無疑問是違反美國版權法的,這一點大家都知道,因此bloggers想出了兩個替代手段來使用別人的圖片:內部鏈結和縮略圖。
通過內部鏈結,可以使外部圖片顯示在自己的blog上,看起來是像是自己網頁的一部分,實際上,圖像是從別的網站上傳過來的。 縮略圖,跟所鏈結的源圖像是同一張圖像,只是體積更小、品質更低。
相關法律解讀:
很不幸,法律對內部鏈結的態度十分含混。法庭是從版權侵權和商標侵權兩個角度來關注鏈結問題的,制止bloggers把別人的名稱和商標占為己有是法庭的任務之一。以此來看,最安全的辦法就是直接獲得圖像作者的許可,以CC協定的方式從Flickr獲得圖片,或者以低價從istockphoto購買免版稅的圖像。
法律對縮略圖問題的態度較為明確。 只要你是按照標準化的規格生成事實上的縮略圖,而不是簡單的把圖片的尺寸縮小一點,美國一個巡迴法庭曾承認這是一種符合版權法的合理使用。
應對措施:
1)未經作者的許可,不要內部鏈結或者上傳不屬於你的圖片。
2)如果條件許可,去購買或者使用遵守CC協定的圖像。
3)雖然美國法庭認為縮略圖是一種合理使用,但並不意味著所有的縮略圖都必然合法。 法庭通過四個條件來界定合理使用的範圍,如果法庭以沒有達到這些條件為由判定一些縮略圖不合法,請不要驚訝。
4、法律保護你的內容不被“偷走”
沒有比你發現你辛苦了幾個小時完成的文章,未經你的許可一字不改的張貼在別的網站上,更讓人憤怒的事了。更讓人無法忍受的是,那篇發佈在別的網站上的文章,在搜索引擎上的排名比你自己的還靠前。還好,版權法保護原作品的著作權,如果你的作品被別人“偷走”了,你可以尋求法律的保護。
相關法律解讀?
作品一經創作出來,就受版權法的保護。 你並不需要到美國版權局去登記或者註冊你的作品,它們就可以得到法律的保護。 當然,你也可以主動到美國版權局進行註冊公示,以使你的作品具有公信力。如果你堅信有人“偷”了你的作品,你可以以“侵犯版權”為由向行為人提起訴訟。法律對這種民事侵權行為作出了嚴格責任(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也就是說你只要證明有複製行為的發生,而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存在侵權的故意則在所不論。大多數成功的訴訟不僅獲得了金錢賠償,同時得以禁止行為人以後的侵權行為。
通常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於你能否贏得了官司,而是值不值得去打一場官司。 一般而言,在發展中國家打這樣一場官司是不切實際的,雖然你完全可以起訴對方,但是昂貴的訴訟費用會超出你從訴訟中獲得的利益。
應對措施:
1)不要草率的說出別人“偷”了你的作品的話來。 你不一定非得走上法庭去主張你的權利,但你至少可以發一封“停止不法行為”的通知信。
2)在你網站的顯著位置注上你的網頁受版權保護的標示,這樣可以提醒那些潛在的侵權者。
3)在你決定提起侵權訴訟之前,比較一下你可能獲得的利益和需要的花費。 如果得不償失的話,聰明的你,不妨嘗試以非訟途徑補救你的權益以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的實現,比如說向搜索引擎舉報侵權者,或者乾脆就讓侵權者加上一個回訪位址。
5、功能變數名稱商標問題:
如果你剛開始寫blog,你可能還沒有自己的商標。 不過,那些大公司肯定有自己的商標。如果你所註冊的功能變數名稱之前已經被別人以商標的形式註冊過,那麼你不得不放棄這個功能變數名稱。
(待續)
作者: Aviva
譯者: W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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