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 20 April 2024
科技风云
美電子商務立法狀況
发表于 2008-04-18 22:22
1997年7月1日,美國政府發表了“全球電子商務框架”的白皮書。在白皮書中明確提出,政府有必要修改和制定法律,儘快建立規範的電子商務法律體系。1998年美國參眾兩院分別通過了互聯網免稅法案,規定三年內禁止徵收新的互聯網訪問和服務稅。1999年美國政府公佈了互聯網上保護個人隱私的政策。

来源:大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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