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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網誌漸成臺灣企業行銷主流
发表于 2010-01-02 09:13 對行銷人來說,該選擇何種社群網站來拓展商機,變成網路行銷的新焦點。 微網誌在2009年臺灣網路世界掀起一陣旋風,因為傳遞訊息的速度比傳統部落格快,成了臺灣網友們的新寵,如噗浪、Facebook等。微網誌發揮Web2.0的精神,整合各社群平臺。無論是個人或團體,均可在這平臺達交友、傳遞訊息及搜尋資料等功能,企業用戶更是在此獲得行銷和廣告的效益,可以直接與消費者互動。也因為微網誌實用的社交功能,
来源:臺灣《銘報》報道
網路行銷工具不斷的推陳出新,但慎選有效的行銷工具才能產生效應。現正值微網誌熱潮,而微網誌的興起也漸成為企業的網路行銷工具。而由於微網誌的即時互動功能,也吸引企業運用微網誌行銷自己與建立品牌形象。
微網誌提供情感凝聚的平臺
微網誌能提供網友間情感凝聚的功能,訊息傳達簡便,與即時通訊相較下,可以拓展更廣的交友圈,不再只是侷限於即時通訊的個人好友名單。因此許多網友在微網誌上可以使用表情符號及簡短話語表達關心、參與討論,也由於微網誌訊息傳達速度快且傳遞範圍廣,也讓許多商家開始運用微網誌成新的網路行銷手法。
HP產品行銷暨成長企業事業部協理張淑雯表示,早期企業每年都會編列大筆預算使用大眾媒體行銷,但行銷成果的好壞無從確切得知,後來演變至入口網站行銷,比起電視廣告的後製更即時且更具時效。但兩者的共同缺點都是缺乏互動,客戶對產品的反應必須透過客服連線至總公司,最後再請專員替顧客解答,這樣的模式無形中流失了許多客源。微網誌噗浪的出現與興起後,可以藉此做許多測試,如“需求調查”和“即時互動”等近距離的接觸功能,提高消費者接受度。
噗浪共同創辦人雲惟彬表示,業者有任何想與使用者溝通的,可藉由噗浪於第一時間發佈,並且針對回應做即時的改善與回答,這對於商家及使用者,都是最好的溝通管道。
依企業需求決定網路行銷手法
無名小站創辦人簡志宇表示,微網誌的興起,使有些企業的網路行銷手法已由傳統部落格轉移至微網誌,但此情況並不影響傳統部落格的經營。現行的行銷手法多元化,企業與廠商還是會視公司內部行銷需求而定,而使用不同的社群網站來行銷自己,微網誌和傳統部落格的行銷功能區別,在於若業者想做短期宣傳或傳達簡易的訊息,便可使用微網誌,若是想做長期性的宣傳或細分公司產品的行銷分類,傳統部落格是比較恰當的。
今年1月上線,月收入從0提升至300萬的網拍商家“瘋狂賣客”總監江鑑修表示,“瘋狂賣客”一開始推出,就不是以各類型網拍為仿效的對象,而是以“便宜、簡單、好玩”為網站宗旨,產品數量有限及每天中午12點開賣的方式,營造好玩的購物氣氛。這類型的網站,由於販賣的產品內容不一,無法購買廣告,也因為有別於傳統網拍風格,正好與年輕人喜愛的噗浪做結合,搭配時間軸及140字限制的設計,有如商品的大聲公,靠網友口碑,即時功能的轉貼同時也增加了話題性。
善用行銷工具功能 滿足消費者需求為考量
微網誌的行銷手法,除了即時快速外,也打破了業者與消費群眾的距離感,透過140字的傳送,字裡行間的一來一往,超越了商品的買賣價值。
張淑雯表示,在噗浪上,應傳送具故事性的回應才會引人注目,一般產品敘述的發表是沒有情感連結的,像是“HP今天發表了一個新的產品”,沒有情感的字句是不會引起消費者的共鳴。
江鑑修也表示,如果經營者只是傳送簡單的問候語,看似維繫消費者的情感,但其實只會流於形式,網友並不會因為商家傳送的問候語而對品牌產生忠誠度,久了也不會透過微網誌來進一步了解產品,消費者本身的需求也不會被傾聽。
簡志宇則指出,無論是運用微網誌行銷或者傳統部落格行銷,任一種工具都有行銷用途,最終目的還是以滿足消費者的需求為第一考量。
雲惟彬表示,一個成功的微網誌行銷,應該要更貼近使用者,而不是打擾使用者;業主應該真誠的與使用者互動、進行交流,“誠實”、“用心”才是微網誌行銷最重要的核心。
記者:施琬婷、林婉玉、莊翠涵、朱鬱瑄、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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