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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德建議聯邦政府促進巨災保險拓展
发表于 2010-11-06 03:34 目前,加州購買屋主保險的被保險人中,只有12%購買了地震保險,這意味著地震巨災發生的話,大部分財產損失無法獲得賠償。 【本報專訊】據蘭德RAND公司相關研究,如聯邦政府加大對州立巨災保險專案支持,則可提高加州民眾購買地震保險,擴大承保面,當較大地震發生時,民眾可以降低災害損失,政府也可以緩解災害救援壓力。
来源:編譯:葉明華
為使巨災保險具有更高可得性和可承受性,去年聯邦立法授權聯邦政府可為私人市場貸款提供擔保,以便巨災發生後,州保險公司有能力籌集資金支付索賠。
《巨災責任擔保法》的支持者認為,通過降低保險成本,該法案能夠激勵屋主購買巨災保險,減少非承保損失,同時也減輕巨災發生後政府的經濟援助壓力。
加州地震機構,就巨災保險專案得到聯邦貸款擔保的話究竟會對地震損失產生怎樣影響,諮詢了RAND公司和一個提供巨災模型的風險管理公司。
蘭德是美國著名的非盈利研究機構,Tom LaTourrette是承擔加州地震局諮詢專案的資深科學家及研究報告主要撰寫者,他認為,巨災責任擔保毫無疑問,可以降低加州地震保險的成本,從而最終降低非承保損失和政府在災後的支出。
該項研究預測,巨災責任擔保可以使加州地震局提供的地震保險保費下降,從而提高該州13.2%的地震保險購買量。但是,鑒於地震損失中很大比例屬於免賠額範疇,故此,抵消之後來看,地震保險承保量擴展帶來的災後實際損失補償也許只上升了1%。依此類推,對地震的災後援助也許只減少了一個很小的比例。
預期加州地震保險的貸款擔保成本相當可觀的。如果將貸款擔保成本的上升與巨災援助的減少綜合抵消來看,這個立法對聯邦政府財政的正面影響很小。
另一位研究合作者,在蘭德負責民事法的董事James N. Dertouzos則認為不能片面化,應該綜合看到該法案在擴展地震保險承保量時帶來的其他收益,例如,公眾巨災保險意識教育的提高及市場的擴大,以及新型地震保險產品的出現及吸引民眾購買保險等。
Dertouzos補充說,該法案的作用不只在減少災後政府財政支出,而在於阻止非承保損失。沒有保險補償的巨災損失對個人和社區都具有重要的經濟影響,它可能耗盡個人的儲蓄,可能由於房屋損毀而波及房屋貸款人,可能降低財產價值進而影響政府財產稅收入,可能增加失業率,進而減少個人所得稅,可能降低商業投資與創業。而所有這些由於非承保帶來的負面影響都不是政府災後援助所可以解決的,故此,關鍵之處在於預先通過巨災保險激勵來降低非承保影響。
加州地震機構CEO Glenn Pomeroy認為, 這份由蘭德提供的獨立研究,第一次將屋主地震保險與聯邦災後開支的關係放在一起進行分析。地震保險購買量的增加對社區的抗災能力和災後恢復彈性具有很大促進作用。他表示相信,正如蘭德所指出的,聯邦貸款擔保專案能夠降低保費,同時減少免賠額和提供給民眾更多的保險選擇。
編譯:葉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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