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会展
市場鐵律 iPad商標之爭
发表于 2012-02-25 09:52 平心而論,iPad這四個字母,本無意義(或商業價值),的確是蘋果將之變成一個高價值的單詞。但怎麼也繞不過去的是,唯冠出手的早,且就各方報導來看,唯冠深圳並沒有把大陸的iPad商標權給出售出去。如果這是事實,蘋果要拿回在大陸的iPad,就必須要付出巨大的代價——市場規則,本來如此。
来源:techweb
就iPad商標,唯冠深圳公司認為蘋果公司在獲取時有欺詐行為。曾有報導說,唯冠欲在美國索賠20億美元。坊間輿論一片譁然,很多人都認為唯冠獅子大開口,逮著個有錢的主,就要求若干若干。不過,後續報導稱,唯冠方面“沒有提出具體賠償額”,唯冠“尋求的只是一個商業性質的合作,即把唯冠所有的中國大陸iPad商標權賣給蘋果。”而有論者注意到,唯冠這個曾經的全球四大顯示幕製造商之一,今天已經非常困頓,大部分資產已遭法院凍結,前主席楊榮山更是在2010年8月就被法院頒令破產。
一個是如日中天市值超過微軟加英特爾的蘋果,一個是日薄西山苦苦掙扎的唯冠。一個是風靡全球人人皆想擁有的蘋果iPad電腦,一個是2000年出過概念產品且用的是老式顯示器(CRT)最終不了了之的唯冠iPad電腦。唯冠自己做得一塌糊塗,卻眼紅蘋果的巨大財富,想從中分一杯羹。國人自己實業上不爭氣,不老老實實秉著創新精神開發自己的東西,在這上面挖空心思搞錢,殊為可歎——這大抵就是有些論者的論調,極端的,甚至上升到國民素質劣根性問題上。
不過,可惜的是,如果非要說“劣根性”,大抵老外也頗有些劣根性。中國有一本很有名的雜誌名為《讀者文摘》,發行量號稱數百萬之巨。在93年的時候,碰到與美國《讀者文摘》的法律糾紛,最終被迫更名為《讀者》。我們能簡單地說老美眼紅中國版《讀者文摘》的巨大市場份額麼?
另外一個相當著名的和數字世界有關的品牌糾紛,就是騰訊的QQ。在早期,QQ並不叫QQ,而叫OICQ這個帶有典型的C2C(Copy to China)風格的名字。騰訊也從來不否認,這款產品是在“山寨”美國的即時通訊軟體ICQ。發展了幾年後,遠在大洋彼岸沒有多少中國用戶的ICQ認為OICQ侵犯了它的利益,在巨大的壓力下,OICQ被迫改名為QQ。不過,時至今日,恐怕知道QQ的人遠遠比知道OICQ的人多得多。這個故事有一個比較有趣的結局:ICQ後來經營不利,試圖出 售,騰訊一度是競購者之一。
不僅中國人和老外之間很有些品牌方面的糾紛,老外與老外之間,也一向是劍拔弩張絕不是什麼好好先生。穀歌旗下知名的郵件產品Gmail在德國就規規矩矩地叫做“Google Mail”,概因德國早就有一個電郵服務商Gmail。穀歌為什麼不買下這個德國電郵品牌呢?其實就是個“價格”。價格合適就買,價格不合適就拉倒。商業社會裏,談的都是利益,至於動機不動機,一來別人肚子裏的東西,外人不好亂加揣摩,二來說穿了就是利益,商人不圖利,就不是好的合格的商人。
至於唯冠不好好經營自己的實業,在品牌二字上大做文章,是不是有悖商業倫理呢?也不見得。在美國,大有一些所謂專利公司,做的就是專利囤積,然後伺機倒賣——這也算是一種“實業”吧。如果囤積專利還需要一些專業的技術知識,一般人還不會擺弄,那麼,囤積功能變數名稱倒買倒賣的“米蟲”,這又算什麼呢?這一行後來頗出了幾個大佬,比如蔡文勝,還是不少人的偶像,我倒是不覺得,蔡先生有什麼商業倫理問題。
市場經濟是所謂的“規則經濟”、“法律經濟”,這一點已成為了大多數人的共識。但反過來想想,有規則的地方就會有市場——這話的意思是,總有人會靠“玩弄規則”為生,甚至玩出一個大市場來。中國古人對這一點是很有矛盾心態的。著名的“子產鑄刑鼎”事件圍繞的就是這樣一個核心:該不該把規則(這個故事裏就是法律)公之於眾。反對者認為一旦公佈規則,那就意味著有人要去玩弄規則,鑽規則的空子,人心就此敗壞。這種觀點在後來的歷史發展中,每個人都看到了,漸漸消沒。而專門折騰法律規則的,更是發展出一個巨大的行業:律師業。你能說律師就是沒有倫理的工種麼?
平心而論,iPad這四個字母,本無意義(或商業價值),的確是蘋果將之變成一個高價值的單詞。但怎麼也繞不過去的是,唯冠出手的早,且就各方報導來看,唯冠深圳並沒有把大陸的iPad商標權給出 售出去。如果這一點是事實的話,蘋果要拿回在大陸的iPad,就必須要付出巨大的代價——這也就成了很多人的疑問:我辛辛苦苦讓這四個字母成為財富,憑什麼我還要為擁有它買單?不憑什麼,市場規則,本來如此。
在我看來,這種事件,其實是和“全球化”有關的。一本名為《世界是平的》的暢銷書,對全球化不乏溢美之詞。我向來對一邊倒的論著興趣平平,草草翻過便算數。但這本書所注意到的現象:全球化在加劇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也正是因為全球化,才產生了異國商標品牌在另一國的通行問題。正常的國家都有自己的司法主權,在全球99%的地區賣得再好再知名,在剩下的1%地區,就得老老實實地先去拿下這個1%地區的通行證。你可以說是這是一種弊端,但恐怕這種弊端,在可見的未來裏,還很難消除——它是要全球消滅國家這個概念為前提的。
有鑒於此,大名鼎鼎的Facebook已經開始著手做類似的準備工作,據稱它在華註冊了六十一個商標,坊間戲言“就差非死不可沒有註冊了”。這樣的事看似有些無聊,但卻是必要的前提。
按規則辦事,沒按(在司法機關的認定下),就得事後付出代價。這是市場經濟的鐵律,和商業倫理、道德,沒啥關係。
題外話幾句:
1、配圖是網路所得,其實反映出唯冠和蘋果之間爭鬥,背後的銀行圖謀。這事有點銀行幕後操縱,唯冠臺前扮演的意思。不過也不好苛求銀行什麼,眼睜睜看著自己的放貸要爛賬,忽然有這麼一個機會,傻子才會放棄。
2、本文不探討具體法律細節,官司究竟誰贏,那是法院的事。只說點法律之外的事。
3、果粉,特別是極端果粉,很看不慣這事,認為唯冠是從山上跑下來搶桃子。不過,蘋果也不是善主。有一天有位朋友跟我說,喬布斯崇尚自由。我琢磨著就是早期蘋果那個廣告給ta的印象——那時候蘋果還是微軟的挑戰者。現在上了臺,嘴臉自然就要變了。喬布斯是個典型的獨裁者+暴君,和“自由”兩個字,離得極遠。
4、蘋果拿iPad商標,唯冠認為有欺詐嫌疑,這點網上已有報導,有興趣可以去找找。搞個類似的段子給大家看看:坊間傳聞,當時dudu.com在蔡文勝手中,陳一舟想買下,卻被蔡開價100萬。陳覺得太貴,讓副總編故事來智取。副總發郵件給蔡,說她是一個新生兒的母親,女兒的名字叫dudu,希望搭建一個記錄女兒成長的網站。故事很美麗,蔡總很感動,最終以 5000元價格賣給了“母親”。—— 這就是商戰。
作者:魏武揮
源自:techweb
推荐阅读
本类热门
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