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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以法治思維懲治貪腐
发表于 2013-09-28 13:41 【本報社論】本周,中國的反腐風暴開始漸入高潮。就在前政治局委員薄熙來因貪汙腐敗和濫用權力被判處無期徒刑之後不久,針對兩名女商人的案件分別在陝西和北京開審。
来源:本報社論
與此同時,在中紀委派往中國各地的十個巡視組中,有七個巡視組已提出總結報告。除了水利部,其他6個被巡查地區和單位,在“廉政建設”方面,均被指出存在腐敗問題。在社會民眾的感觀中,中國幾乎是全領域腐敗,而此番巡視組的巡視結果則是證實了這種感受。這是在中紀委書記王岐山於今年5月中旬祭出10個中央巡視組分赴多省、部、國企等單位開展巡視工作後首次“曬”出了問題“賬單”。
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一再強調腐敗若愈演愈烈終必亡黨亡國,將反腐升至空前高度。可以說,當前的反腐風暴關系到中國的發展前景。
中紀委還通過官方舉報網站的全新反腐敗監督方式,運用法治方式破解紀檢監察信訪難題,開啟了群眾監督“直通車”。新的“官民互動”反腐模式已雛形初現,其特點可用兩句話概括:“網上實名舉報引導紀委精准調查”、“紀委快速查處激發民間反腐信心”。
9月2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正式開通上線,網站首頁顯著位置設置了“我要舉報”專欄,網絡舉報數量再度大幅攀升,在20天內接收到網絡舉報數量15,253件,日均超過760件,中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信訪舉報是紀檢監察機關獲取信息和案件線索的重要來源。
民眾如果都能夠在公正透明的基礎上發揚輿論監督的效力,腐敗就難以藏身和發展。讓犯罪嫌疑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自辯,用法律來保障並規範人民群眾的說話權利,這不僅是法治精神的體現,也是依法治國的重要手段。
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是中國打擊腐敗的生動表述。中共十八大以來,先後有等多位省部級高官、央企高管因嚴重違法違紀而落馬。從官員被查處的密度和速度來看,新一屆中央領導層的反腐力度非常大。以往30多年來每年大約有6至8名省部級官員被調查,但習近平上任半年,已有9名省部級官員被調查,顯示中央政府打擊貪腐的決心。
腐敗的源頭是濫用權力,要消除腐敗就必須監督和制約權力,這需要依賴法律和制度。在法治框架下查處腐敗,使反腐法治化、規範化、制度化,這才是反腐工作的正確軌跡。縱觀薄熙來案件的查處懲辦,從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到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從依法指定管轄,到公開透明審理,一直沿著法治軌道推進,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特別是允許被告人在庭審過程中進行自辯,並將其辯詞和整個宣判過程透過微博方式對外直播,不僅體現了中共的自信,也展現了中共要在司法軌道上依法處理該案的決心。薄熙來案的依法宣判證明,中共已經開始透過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強化反腐。
相比之下,中國之前的“法治”主要側重於立法,也就是建立完善配套的法律體系,做到“有法可依”。隨著法律體系的建立完善,今後的法治建設應該更側重執法,讓法律發揮其剛性約束力,做到“有法必依”。這就必須將對法治的共識貫穿於反腐工作的每一個環節,要把所有組織和個人都置於憲法與法律的監督之下,要讓所有官員都建立起敬畏法律的法治意識,要讓人民在每一個司法個案中都感受公平正義。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才能從根本上預防腐敗、遏制腐敗,才能建立起依法治國的基本共識。
中國的法治建設任重而道遠,寄望於“畢其功於一役”的想法不切實際。“不積跬步,無以至千裏,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如果通過鼓勵實名舉報,對疑難問題實行公開聽證等制度,吸納律師、司法、第三方組織參與等法治手段將有助於處理涉腐輿情。我們相信,中共將持續推動依法反腐,會對涉入貪腐的更高層政權人物采取嚴厲的反腐行動,強化在法制軌道上規範權力運行,有效提升反腐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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