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财
投資者要對沖“公平”
发表于 2009-06-26 01:35 何為公平?此次信貸危機之後,各種投資策略徹底垮臺,並由此造成了巨大虧損,在這種情況下,這個看起來簡單的問題引起了強烈反響。在對沖基金這個隱秘的行業裏,圍繞公平問題的爭論比其他任何領域都更為激烈。長期以來,該行業的有限合夥協議一直有利於基金經理,這早該引起人們的反思。
来源:英國《金融時報》
不久前,即使是那些經驗老道的投資者,也要求為加入那些不透明、且流動性差的基金付費,盡管基金經理普遍享受著廣泛的行動自由,可以鎖定資金、限制撤資或暫停贖回,同時一直還在收取費用。
但許多對沖基金未能兌現其有關絕對回報的承諾。而當資產價值暴跌和大幅虧損引發流動性危機時,沒有什麼比無法撤資更讓人關心了。
投資者並不快樂。總部位於舊金山的家族理財機構SFG Asset Advisors總裁克裏斯•傑克遜(Chris Jackson)表示:“其中存在著明顯的分歧,一些基金經理只關心自己的淨值,不惜以自己的受托責任為代價,而另一些基金經理則采取了正確的做法。”
人們對於對沖基金存在著諸多不滿。一些基金對投資者資金設定了兩年或是更長的滾動性鎖定期,但仍每年收取激勵費。其它基金則暫停贖回,理由是希望把現有資金用於新的投資機會,而不是償還投資者。對於基金經理而言,收取全額費用甚至對正被清算的基金收費的事情,也並非聞所未聞。
對沖基金投資者也要承擔部分責任。他們並非都認真閱讀過基金銷售文件,當基金獲得兩位數或三位數的回報時,幾乎沒人反對過限制性條款。實際上,任何對收費或資金使用權持有異議的投資者,都可能被頂級基金拒之門外。
然而,在流動性危機最嚴重的時期,這些投資者紛紛贖回其投資,制造了“基金擠兌”現象,使情況雪上加霜。一些人後來取消了自己的贖回通知,但損害已然造成。
如今,一些家族理財機構和機構投資者感覺到爭取更有利條款的曆史性時機已經到來,它們正發出越來越有力的聲音。例如,去年末,總部位於紐約的家族機構Kier Global開始分發“對沖基金有限合夥人原則聲明”,目的是讓私人投資者就流動性和收費方面的規定達成共識。
“當市場表現強勁時,對沖基金經理設定了不公平的合夥條款,急於進入的投資者欣然同意,” Kier Global創始人兼合夥人伊科•基爾(Ike Kier)表示,“既然形勢已發生變化,我們就應期待更為公平的費用及贖回條款。”
今年早些時候,Utah Retirement System首席投資官拉裏•鮑威爾(Larry Powell)采取了類似的行動,根據與投資者、資產經理以及更廣泛的對沖基金行業的討論,他起草了一份“對沖基金首選條款概要”。這份文件概述了“在一個長期投資期限內,最好地協調利益並確保在一種共同受益關系的最低標准”。Utah Retirement System管理著110億美元的資產。
如果說從這些文件中可以看出當前流行的投資者思潮,那麼對沖基金收費即將面臨下行壓力。兩份意見書都辯稱,隨著基金資產規模的擴大並得益於規模效益,該行業2%的標准管理費應下調,否則基金可能會變成一個資產收集者,而非資產管理者。
他們還辯稱,通常占利潤20%的激勵費,應該部分或全部推遲到鎖定期結束後發放,以確保基金經理不會在無法撤出及以後價值可能會下跌的資產上撈錢。
不過,投資者流動性是一個更為棘手的問題。Kier Global提出,基金經理利用限制性條款限制撤資規模的決定“應遵守受托標准,該標准只應考慮投資者的最大利益”,該公司還提出,“暫停贖回是一種最後的補救方法,僅適用於短時間,當無法得到定價或有必要防範基金明顯、緊急的清算風險的時候。”
其中的問題在於,投資者有著競爭性利益。作為一位長線機構投資者,Utah Retirement Systems的文件辯稱,“基金經理應在長時期內撫平允許進行的最大贖回壓力,以確保長線投資者不會使流動性風險溢價下降”。
譯者/梁豔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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