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海纵横
福建加快移動電子商務發展
发表于 2009-06-28 05:47 【本報福州專訊】福建省電子商務工作指導協調小組出臺《關於加快福建省移動電子商務發展的實施意見》。近期的目標是:到“十一五”末,福建省九個設區市移動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臺、運營中心與信用服務平臺基本建設完成,移動電子商務的發展環境、支撐體系、技術服務、推廣應用協調發展格局基本形成,產業價值鏈和商務模式比較完善;到2011年,全省發展移動電子商務用戶600萬戶以上,各類商戶規模1.2萬家以上,年交易
来源:本報福州專訊
一、建設移動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臺。鼓勵基礎電信運營商、增值電信業務服務商、內容服務提供商和金融服務機構相互協作,建設面向行業用戶的移動電子商務信息化服務平臺。
二、依託和利用福建省電子商務應用安全基礎設施。依託和利用已建成的福建CA中心和KM中心,以減少投資,最大限度地保證業務系統工作的連續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三、搭建移動電子商務支付平臺。充分發揮電信運營商的無線網絡資源優勢,建立移動支付平臺,為用戶、金融機構和服務提供商提供安全穩定的通信渠道。
四、建立科學合理的移動支付業務的運作模式。鼓勵移動電子商務產業鏈各方合理分工、密切合作,建立科學合理的移動支付業務的運作模式,實現共贏。充分發揮電信運營商在產業鏈中的引領和帶動作用,鼓勵運營商加強信息資源的整合和移動電子商務產業鏈各個環節的整合。
五、加快移動電子商務信用體系建設。將移動電子商務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納入全省統一的企業和個人徵信體系,作為全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組成部分,將企業和個人電信繳費信息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
六、建立技術支撐及服務體系。鼓勵電信運營商聯合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加強技術創新,加快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電子商務硬件和軟件產業化進程,研究制定關鍵領域的技術標準和規範。逐步建立服務體系和標準,建立客戶服務和申訴渠道。
七、支持發展第三方支付服務。研究並設定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准入條件,探索第三方支付模式,加強與各金融單位的合作,構建安全靈活的支付平臺。
八、拓展移動電子商務應用的重點領域。重點推動移動電子商務在金融證券,關乎民生的公共事業,超市、百貨等消費,居民社區和農村,文化娛樂,物流,涉稅信息服務業務,國際貿易等八大領域的應用。
九、拓展海峽兩岸移動電子商務合作應用。依託移動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臺建設閩臺農信通系統、臺灣農產品溯源系統、閩臺物流通系統等信息化系統,開展面向兩岸合作的移動電子商務應用。鼓勵獲得許可的企業建設直達海峽對岸的通信海纜和光纜登陸點,為兩岸移動電子商務合作提供良好的基礎網絡環境。
推荐阅读
本类热门
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