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视角
臺核准陸資入臺投資項目
发表于 2009-07-02 05:47 臺灣行政院昨日核准中國大陸資金來臺投資項目,及《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等管理配套。首波解禁範圍以制造業、服務業及公共建設三類共100個產業別,並由昨日起,接受大陸資金入臺申請案。
来源:聯合早報
臺北
兩岸經貿正常化跨前一大步,中國大陸資金從昨日起,可以投資於臺灣的制造業、服務業和公共建設業領域。
臺灣行政院昨日核准中國大陸資金來臺投資項目,及《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等管理配套。首波解禁範圍以制造業、服務業及公共建設三類共100個產業別,並由昨日起,接受大陸資金入臺申請案。
不過,防禦特定目的的陸資,例如限制大陸地區軍方投資或具有軍事目的企業者,不得申請入臺。
在經濟上如具有獨占、寡占或壟斷性地位,在政治、社會、文化上具有敏感性或影響國家安全,或對臺灣經濟發展或金融穩定有不利影響,也都在禁止之列。
不核准中移動
入股遠傳
日前,臺灣遠傳電信高調宣布開放大陸的中國移動入股,即屬於非核准的第一類電信業務,經濟部次長鄧振中昨日清楚表明,不會核准合作案。
另外,陸資登臺禁令解除,兩岸資金將可朝相互往來的正常化發展,惟初期的松綁,需以“先緊後寬”、“循序漸進”、“有成果再擴大”的三原則起步。
第一階段開放陸資幅度最大的制造業,共65個項目,大陸企業關注的中草藥,以及臺灣當局列表管制臺商登陸的面板、半導體業等,並未在這波松綁行列。
兩岸“搭橋項目”的汽車業,以及產業鏈完整的紡織、橡膠制品等則予以開放。
服務業開放25項,批發及零售業優先開放,電信業的第二類電信(網絡加值服務、電話卡販售等)也在開放中,而涉及學曆認證的律師、會計師則暫緩開放。
至於臺灣在野黨強烈反對開放的公共建設項目,只開放民間參與投資的領域。初期核准包括航空站、港口以及觀光遊憩設施共11項,涉及國安的航空、港口項目,陸資持股比率需低於50%等相關限制。
陸委會副主委傅棟成表示,在開放項目的考量原則上,以有助於島內產業發展、帶動投資、增強外商對臺灣投資環境信心,以及配合兩岸簽署的協議中,雙方承諾先開放的投資項目,包括航空運輸業與船舶運送業等,優先開放。
由於臺灣向來對大陸資金嚴加管制,造成對大陸單向投資的失衡狀態。
根據臺灣經濟部投資審查委員會統計,1991年起至今年5月,臺灣核准赴大陸投資3萬7311件,總金額高達771億26萬4000千美元(1122億5000萬新元)。
鄧振中在記者會中表示,陸資來臺投資辦法實施後,將有助“平衡資金單向傾斜”的狀態,實現兩岸優勢互補,一起往國際市場發展,並共同耕耘大陸廣大市場,吸引僑外回流投資。兩岸產業有互補的部分,將可共同拓展國際市場,“對臺灣經濟一定有幫助”。
昨日,配合陸資登臺,行政院也核准修法,陸資投資金額超過20萬美元以上,可申請兩名大陸專業人士,按金額提高人數,最多不得超過7名,每次停留期間不超過一年。隨行的配偶不可在臺就業,未滿18歲的子女可以申請在臺就讀。
搭配陸企來臺購置廠房等不動產所需,當局規定將以是否需要購買不動產為基本考量,避免炒作,需要登記滿三年後才能移轉。
吳佳蓓 報道
兩岸經貿正常化跨前一大步,中國大陸資金從昨日起,可以投資於臺灣的制造業、服務業和公共建設業領域。
臺灣行政院昨日核准中國大陸資金來臺投資項目,及《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等管理配套。首波解禁範圍以制造業、服務業及公共建設三類共100個產業別,並由昨日起,接受大陸資金入臺申請案。
不過,防禦特定目的的陸資,例如限制大陸地區軍方投資或具有軍事目的企業者,不得申請入臺。
在經濟上如具有獨占、寡占或壟斷性地位,在政治、社會、文化上具有敏感性或影響國家安全,或對臺灣經濟發展或金融穩定有不利影響,也都在禁止之列。
不核准中移動
入股遠傳
日前,臺灣遠傳電信高調宣布開放大陸的中國移動入股,即屬於非核准的第一類電信業務,經濟部次長鄧振中昨日清楚表明,不會核准合作案。
另外,陸資登臺禁令解除,兩岸資金將可朝相互往來的正常化發展,惟初期的松綁,需以“先緊後寬”、“循序漸進”、“有成果再擴大”的三原則起步。
第一階段開放陸資幅度最大的制造業,共65個項目,大陸企業關注的中草藥,以及臺灣當局列表管制臺商登陸的面板、半導體業等,並未在這波松綁行列。
兩岸“搭橋項目”的汽車業,以及產業鏈完整的紡織、橡膠制品等則予以開放。
服務業開放25項,批發及零售業優先開放,電信業的第二類電信(網絡加值服務、電話卡販售等)也在開放中,而涉及學曆認證的律師、會計師則暫緩開放。
至於臺灣在野黨強烈反對開放的公共建設項目,只開放民間參與投資的領域。初期核准包括航空站、港口以及觀光遊憩設施共11項,涉及國安的航空、港口項目,陸資持股比率需低於50%等相關限制。
陸委會副主委傅棟成表示,在開放項目的考量原則上,以有助於島內產業發展、帶動投資、增強外商對臺灣投資環境信心,以及配合兩岸簽署的協議中,雙方承諾先開放的投資項目,包括航空運輸業與船舶運送業等,優先開放。
由於臺灣向來對大陸資金嚴加管制,造成對大陸單向投資的失衡狀態。
根據臺灣經濟部投資審查委員會統計,1991年起至今年5月,臺灣核准赴大陸投資3萬7311件,總金額高達771億26萬4000千美元(1122億5000萬新元)。
鄧振中在記者會中表示,陸資來臺投資辦法實施後,將有助“平衡資金單向傾斜”的狀態,實現兩岸優勢互補,一起往國際市場發展,並共同耕耘大陸廣大市場,吸引僑外回流投資。兩岸產業有互補的部分,將可共同拓展國際市場,“對臺灣經濟一定有幫助”。
昨日,配合陸資登臺,行政院也核准修法,陸資投資金額超過20萬美元以上,可申請兩名大陸專業人士,按金額提高人數,最多不得超過7名,每次停留期間不超過一年。隨行的配偶不可在臺就業,未滿18歲的子女可以申請在臺就讀。
搭配陸企來臺購置廠房等不動產所需,當局規定將以是否需要購買不動產為基本考量,避免炒作,需要登記滿三年後才能移轉。
吳佳蓓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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